索 引 号 | H028/2020-09828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号 | 有效性 |
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并制定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其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资料管理利用。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依法收缴相关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参与有关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配合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7.参与组织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参与组织编制地区城市设计,参与组织编制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城市景观项目的规划管理。配合做好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工作。统筹地区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拟订地质勘查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的监督管理。
14.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查处,负责测绘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对辖区违法建设的查处。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和规划竣工核实。
15.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17.有关职责分工。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管工作。参与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编制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2).关于不动产交易登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交易网签监管工作,房产交易在网签完成即实现交易备案确认,后续不再设置交易确认环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负责对实施网签后的房产按规定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本级)
2.杭州市萧山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杭州市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4.杭州市萧山区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中心
5.杭州市萧山区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1,381.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299.22万元,增长159.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394.8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39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4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852.66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39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6.75万元,占28.25%;项目支出21,808.14万元,占71.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580.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99.22万元,增长171.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1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194.51万元,增长117.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65.62万元,占4.7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476.61万元,占95.27%;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768.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的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7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9.02万元,支出决算为2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79.91万元,支出决算为50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5.22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00.41万元,支出决算为64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增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7.92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3.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增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68.84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测绘事务(款)基础测绘(项)。支出决算为1751.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6.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8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1,09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84%。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04.72万元,增长949.91%。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馆基建支出和全区性项目支出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000万元,占76.4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852.66万元,占23.5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52.66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2.66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56.2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占48.18%,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7.98万元,增长246.30%,主要原因出国招商引资及学习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占32.74%,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88万元,增长32.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占19.08%,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21万元,增长37.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51%。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的57.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2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71.2%。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各单位的检查、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累计64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各单位的检查、调研等支出。接待644人次,48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28%。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52.6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5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及相关服务项目和法律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及相关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万元,执行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档案建设和项目样品测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富硒土地的推广。
法律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7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88.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各项法律服务良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2.56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1.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公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等方面的支出。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