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0-28573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综合类 |
文号 | 萧农建字〔2020〕17号 | 有效性 |
俞碧涵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和活禽交易打击力度的建议》已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提及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和活禽交易打击力度的建议》,正是近年来我们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所关注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通过每年举办“爱鸟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系列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我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现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但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客观上使得野生动物生存空间受到压缩,有些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减少,生存状态令人堪忧。对此,我们一方面通过强化宣传、落实责任、打击犯罪等举措来进行保护,另一方面按照建设生态浙江、美丽浙江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现状,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站等项目建设,以加强对我区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
为保护野生动物,促进生态平衡,我局一直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执法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从建设生态浙江、美丽浙江的总体要求的高度,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各镇街组织各村加强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控,发挥村、组干部及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强化野生动物资源的源头管理。二是以普法宣传为先导,加强日常监管。坚持普法与执法并举,寓普法于执法之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对各类饭店宾馆在经营野生动物方面主要是强化凭《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重点监管来源是否合法;在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方面,重点是对瓜沥烂塘的白鹭、进化的义乌小鲵二个栖息地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落实专人看护定期监测;在野生动物救护方面,结合我区现状,专题设立野生动物三个救护站,及时救助110联动、群众送交、案件查处的各类野生动物,年均50余起;区财政年度安排救助补助资金20万元。每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厅的统一部署,4月份会同区教育局、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湘湖城山广场、各中小学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加大打击力度。我局森林公安局加大对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非法出售、收购、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做到应立尽立、应罚尽罚、应拘尽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三年,已查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案件1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3起,行政处罚5万余元,刑事强制措施9起,有效惩悚了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我们特制了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禁示牌60块,在林区主要入口、航坞山等重点地段设置,并组织全区森林消防人员开展清网行动。四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 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控。应对疫情,我局专题印发了1万份主题为《保护健康 远离疫病》的野生动物管控倡仪书,分发到各镇、街道、行政村,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在各农贸市场向广大市民分发,并在餐饮业工作微信群转发倡仪书;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微信群上先后8次就野生动物管控要求作了宣传;气象部门在每日气象预报短信上也作了相应的宣传;同时结合到各地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驯养场巡查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对全国人大出台的《决定》,我们专题召集全区所有养殖场二次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要求按人大决定切实做好自律工作。我区现有各类经依法批准的野生动物驯养场19家(其中飞禽类9家,蛙等爬行类4家、水生龟类5家,兽类(即海洋公园)1家),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单位55家,为切断通过野生动物特别是飞禽类传播疫病,我局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全区所有餐饮单位及农贸市场禁止销售一切野生动物。同时我局组织林政、森林公安、产业科先后9次77人次对7家主要农贸市场、城区12家重点饭店宾馆,9家飞禽类驯养场、民宿、农家乐51家进行巡查,全面实施封场、禁销规定,同时要求各驯养场按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全面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如发现有病死禽类,立即上报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处理。
几年来,通过打源头、堵中途、治市场等一系列行动,从严从快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治理与保护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着部分监管不到位、跑冒滴漏等现象。
因此,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工作我们将突出重点,抓好三项措施,以最大程度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现象,努力促进生态平衡。
一、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横幅、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突出在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设立警示牌,在重点镇街、村进行针对性宣传;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有选择的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继续在中小学校开展各类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爱护野生动物意识。
二、争取财政投入,发动群众力量
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镇、村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强各入口及重点路段的监控,充分调动各镇、村护林员及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及时阻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违法必究的氛围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惩处;加强对市场环节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得不偿失。同时,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以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区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开展对网络倒卖野生动物的整治。
保护野生动物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强化部门协同,努力维护全区野生动物资源生态平衡。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日
承办联系人:俞华 联系电话:82656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