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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山区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并轨后收费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0-07-24 14: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根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并轨后收费问题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336号)及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萧山区教育局《关于调整萧山区幼儿园等级及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萧教〔2019〕112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萧山区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实行与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并轨,公办幼儿园等级并轨后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收费标准分别对应原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各等级收费标准为:日托班一级园每人每月500元,二级园每人每月400元,三级园每人每月300元。

二、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新建的幼儿园,预评为二级或三级的,参照相关等级收费。没有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参照三级园收费。

三、公办幼儿园其他相关收费政策仍按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萧价〔2015〕51号)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在园幼儿保育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到离园为止。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反馈我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六楼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邮编:311202

联系电话:82898906;传真:82898911;电子邮箱:1194796572@qq.com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