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三统一”(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备案、清理工作。参与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重要政策的制定。承担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学法工作。参与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