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发布《2019年杭州市萧山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9年,萧山区生态环保工作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生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环境立区战略,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环境监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执法+服务”组合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4%,实现财政总收入430.44亿元,为实现赶超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环境基础。
二、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9年,萧山区江、河水系包括浦阳江(永兴河)水系、萧绍河网(内河水系、沙地内河水系和城区河道)共设置监测断面17个,经监测,全区主要内河水质均为Ⅲ类及Ⅲ类以上,其中达到Ⅱ类水体的断面有浦阳江出口、义桥水厂、管村洄龙桥、下湘湖桥、溪河桥和小砾山。与2018年相比,新街、萧山市出口和瓜沥忠二桥断面水质从Ⅳ类上升为Ⅲ类;下湘湖桥断面水质从Ⅲ类上升到Ⅱ类;金山村和晨晖桥断面水质从Ⅱ类下降至Ⅲ类;其余断面水质类别保持不变。2019年,生态环境萧山分局对饮用水源地和湘湖萧山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每月开展29项指标的常规性监测,水质均达到Ⅱ类水功能区要求。
2、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拆除违法建筑物(一个农庄,二个工业企业)和清理农业种植,并开展现场环境恢复等有关工作。
三、大气环境
1、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2019年,根据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统计,北干国控点(实况)有效监测天数361天,优良天数267天,大气优良率为74.0%。影响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四项主要污染物依次为PM2.5、O3、NO2和PM10。
2、酸雨状况
从降水监测结果看,2019年,城区酸雨污染依然严峻。全年降水的pH值最低值为4.02,最高值为5.12,酸雨率为100%。
3、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实施工况法检测,截至2019年底,检测机动车221609辆,检测数据与上级部门联网。交警、环保部门联合开展道路排气抽检30次,查处排气超标车辆139辆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机排处开展油气回收装置执法检查,共检查25家次,其中立案查处4家。2019年全区油气回收设施回收汽油约588.5吨。全年淘汰国Ш柴油车6565辆,受理淘汰补助金额1.28亿元。
四、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萧山城区设40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从监测结果看,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监测值为54.8分贝(昼间)、49.4分贝(夜间),达到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控制标准。
2、功能区噪声
2019年,萧山城区设7个标准适用区噪声测点,从监测结果看,功能区监测噪声除1类区和2类区的夜间未达标外,其余均达到相应标准。
3、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萧山城区设56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昼间道路交通噪声为68.1分贝,超标路段长为11070米,占总路段长的12.97%;夜间道路交通噪声为58.4分贝,超标路段长为10390米,占总路段长的12.17%。
五、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74.6万吨,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约为67.2万吨,处置量约为7.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0.1%。
2、危险废物
2019年全区共委托处置危险废物8.1万吨,处置种类主要为飞灰、废酸、废矿物油、废乳化液、表面处理废物、化工废渣等。
六、生态建设
1、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2019年,更新完善《萧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并印发,深度解读创建细则,初步创建相关指标。
2、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2019年, 对全区人工商品林等五类地与生态红线交界情况进行核对,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及优化调整工作。
3、“多绿”创建工作
2019年,湘师实验小学、第十一高级中学等7所学校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市级绿色学校,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被评为2019年度杭州市绿色医院,新增名望府幼儿园、义桥镇中心幼儿园等19所区级绿色学校,2名学生被评为杭州市环保小卫士。
4、生态制度探索工作
2019年,萧山区与诸暨市互认浦阳江流域上下游水质、水利数据,顺利完成生态补偿资金划拨,推动浦阳江流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探索开展生态环境通报制度,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镇街向本级人大汇报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制度;试行镇街、平台(场)环境质量每月通报制度。
5、生态文明建设亮点探索工作
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成果展、“美丽杭州”建设先进个人、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样本调研等工作,选送全区生态工作素材和先进人物事迹,生态环境萧山分局成功被评为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
七、专栏
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2019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432个,零土地技改备案78个,项目总投资1065.43亿元,环保投资16.27亿元。组织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710个,其中,工业项目674个,房地产环保设施现场检查项目36个。夜间建筑施工审批2473家次;辐射审批9家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拆除、闲置审批4家次。共否决选址不当或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8个。
2、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2019年,萧山区联网并验收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162套,其中废气46套、废水116套。建设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站房视频监控135套。
3、环境法制建设
强化法治思维意识,加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扩大法制合法性审查覆盖面,重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加大环保法制宣教,继续深入开展“十三五”期间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案件审查力度,规范自由裁量,对226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2912.6166万元。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依法审查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1件,行政拘留案件10件,行政拘留12人。
4、辐射管理工作
全年共受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延续和变更初审85家。收贮6枚闲置和废弃的放射源。全区纳入监管的辐射工作单位212家,其中放射源应用单位23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单位2家),工业射线企业19家,医用射线单位170家。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5、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工作
以“民生实事”工作为重心,推进2019年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工作。完成VOCs重点治理任务60个,超额完成“民生实事”完成治理50家的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全区全年削减VOCs排放1800吨左右。
6、涉水行业整治工作
2019年,全面完成金属表面处理和农副食品加工两个涉水行业133家企业的整治工作,其中有41家企业转产或者取消涉水工艺。
7、环境监测工作
完成全区5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水、气、土壤的各项指标;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质监测;完成全区锅炉整治验收监测;完成废水、废气、VOCs等各项监督监测任务;完成各类执法、举报、应急监测;完成水、气、声等各类常规监测。全年累计完成手工监测数据1.8万个。
8、环保督察整改
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排查,制定《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实打实、硬碰硬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销号工作,对完成整改的信访件,在萧山区政府网及媒体进行销号公示。
9、环境宣教工作
不断加大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传统媒体宣传上,在《中国环境报》、省内各级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全区污染减排、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共上版53篇,杭州电视台播报6次,萧山电视台播报11次,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公益晚会、广场快闪等专项宣传活动。发挥新媒体传播力量,微信、微博平台推送172期。
10、环境安全及信访和提议案办理
开展《萧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由区政府发文, 完成萧山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建设,编制《萧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印发《萧山区2019年度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方案》,对区内50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督促24家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对2处区级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点的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应急演练,预防环境突发事故,降低安全风险。全年无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环境事故发生。
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4067件,其中省、市、区各级部门转来重要信访件3811件,日常举报227件,来信来访15件,有奖举报14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53%,总体态势平稳。省转信访处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2019年,生态环境萧山分局收到人大建议主办件1件、政协提案2件,共计3件,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