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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撤销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公告
萧市监北告字(2020)第1号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案,现已调查终结。为充分保障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以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本局拟将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名称: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9MA27Y3CD3M,住所(住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1202室,成立日期:2016-06-30,经营范围:文化艺术咨询、大型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投资管理及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销售:工艺品,美术品(除文物),文化用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登记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住所是萧山区通惠中路236号,法定代表人是熊亮。该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7年3月16日,该公司变更住所至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1202室,因未办理移出异常手续,至今未移出异常。2018年9月18日,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熊亮变更为举报人柴明蛟。
二、举报人于2017年1月24日挂失并补办了有效期自2017年1月24日开始的身份证,后又于2018年6月29日以“证件丢失补领”为理由,重新申领了新的身份证。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间是2018年9月18日,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该变更登记资料中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信息与该丢失的身份证中的有效期信息相吻合。
三、根据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文书意见书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提交的2018年9月18日的《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的决定》自然人股东签字栏“柴明蛟”签名字迹、2018年9月18日的《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章程》自然人股东签字栏“柴明蛟”签名字迹均不是柴明蛟所写。
四、根据的调取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材料,询问代办人员唐喜连,其称是受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委托,向本局提交了已经签好字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相关材料,并于2018年9月18日办理了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因时间久远且以现金交易,其不能提供该工作人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五、2019年10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1202室实施了检查,该处为浙江远望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并未找到该公司,同时本局执法人员拨打该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电话13697026347为空号,且该号码与举报人使用的号码15307020223不一致。2019年10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股东(前法定代表人)熊亮发出协助调查函,但无法取得联系。
本局认为,一、举报人于2017年1月24日挂失并补办了有效期自2017年1月24日开始的身份证,后又于2018年6月29日以“证件丢失补领”为理由,重新申领了新的身份证,而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资料中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信息与该丢失的身份证中的有效期信息相吻合,且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时间是2018年9月18日,可以推断是使用已经丢失了的身份证办理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二、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文书意见书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提交的2018年9月18日的《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的决定》自然人股东签字栏“柴明蛟”签名字迹、2018年9月18日的《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章程》自然人股东签字栏“柴明蛟”签名字迹均不是柴明蛟所写,并且上述两份文书中自然人股东签字栏“柴明蛟”签名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材料中的“柴明蛟”签名字迹相似,故可以认定是他人伪造举报人的签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综上,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撤销2018年9月18日,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熊亮变更为柴明蛟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事项。
本局现依法就拟撤销2018年9月18日,杭州壹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熊亮变更为柴明蛟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事项对外公示,公示期为45天,在此期间,涉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问题反映请及时与我局联系。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
本局联系人:北干市监所 联系电话:83819105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