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0-28608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综合类 |
文号 | 萧农提字〔2020〕9号 | 有效性 |
王林焕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水产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区水产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水产业是我区农业五大特色产业之一,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受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水产品交易受阻,价格下跌,造成部分养殖户的损失。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产品销售开始增加,你在提案中提出了助推企业恢复生产、保障水产品正常供给的建议:一是加大对水产养殖及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对水产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做好服务工作;三是加强资金扶持,帮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引导企业参加农业保险。
消除疫情对农业经济的影响,市场销售恢复到疫情之前状态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统筹协调,需要企业和政府部门一起协同落实的系统工程,我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引导、服务指导推动我区渔业的健康发展。
一、关于你提出的“加大对水产养殖及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建议,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实施萧山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政策的通知》(萧农种养〔2020〕43号)文件,对“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新增投放苗种养殖面积20亩(含)以上,达到正常养殖水平的市级“菜篮子”水产基地,凭购买凭证、三项记录等,给予养殖面积600元/亩的补助”,经各有关单位自主申报,镇(街道)初核,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杭州新罗农业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符合补助条件,累计发放补助资金65.9178万元。
2. 区政府出台了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加快创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62号)文件,对农(林)业经营主体实施产业化提升项目,新增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审定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省、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验收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提升项目且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按审定投资额的55%补助;对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加工企业新增设施设备50万元以上,按审定投资额的50%补助;生产性土建按照审定投资额的30%补助,最高按设备投资额1倍计算;经创建达到美丽农业建设标准的,给予4-6万元奖励,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的按市级政策进行奖补。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建设用地审批等政策正在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对接落实当中 。
二、关于你提出的“对水产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做好服务工作”建议,我局采取了如下举措:
1. 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群、农民信箱等渠道对各养殖场(户)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的普及和政策的宣传,督促养殖场(户)加强隔离、消毒和封闭管理等措施落实,引导广大养殖主体科学应对当前疫情,指导做好疫情防控;针对部分养殖企业销售受阻,部分水产品存在压塘现象,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网上销售;结合当前渔业生产实际,积极引导各养殖主体合理安排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及时开展科学规范养殖生产。
2. 通过以首席渔技推广专家为主力,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为补充的四级联动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主推南美白对虾、中华鳖(日本品系)、名优鱼类;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户,推广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的先进适用主推技术。重点抓好:池塘内循环流水养鱼技术、南美白对虾钢丝网大棚一年二茬养殖技术,中华鳖日本品系良种繁育与健康养殖技术,虾鳖、虾鱼混养技术,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等。
3. 针对近几年南美白对虾养殖生产中危害较大的对虾肠微孢子虫、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急性肝胰腺坏死综合症毒素质粒、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虾血细胞虹彩病毒,与区水产行业协会共同开展了南美白对虾苗种病害监测,截止6月10日已抽检虾苗20期443批次,合格417批次,合格率94.13%,同比上升18.53%;总检苗数约35.84亿尾,合格苗数约33.98亿尾,合格率94.8%,同比上升19.19%。在指定的微信群发布白对虾苗种检测信息20期,公布检测合格信息417批次,公布合格苗数约33.98亿尾,供养殖户购苗时参考。此举有效遏制了劣制虾苗的流入,虾苗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
三、关于你提出的“加强资金扶持,帮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引导企业参加农业保险”建议,采取了如下举措:
1.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加快创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62号)文件,对以农产品加工和配送为主业的农业龙头企业,若上年度农产品收购金额达日均贷款余额的2倍及以上,且日均贷款余额达100万元以上,并向本区收购农产品金额占收购金额50%以上的,给予日均贷款余额3%的贴息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2. 为减少养殖户在虾塘遭受爆发性疾病或暴雨等极端天气时遭受的损失,开展了政策性南美白对虾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工作,计划展业规模175万元,为养殖户及时恢复再生产,提供政策保险托底,确保我区水产养殖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下阶段,我局将根据萧政办发〔2019〕62号文件要求,将区政府出台的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以“三联三送三服务”活动为契机,将服务内容再深化,服务对象再落实,服务方式再扩展,靠前服务,给予渔业发展更加贴近实际的指导和服务。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徐铃威 联系电话:8237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