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111/2020-09543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号 | 有效性 |
一、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拟定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5.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6.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助援助工作。
7. 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8.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单位预算。
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5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2453.94万元。
(二)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12453.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53.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自有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12453.94万元,(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1401.8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494.16万元,包干性经费93.62万元,项目支出10814.02万元;(2)区军休中心897.16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172.11万元,包干性经费25.04万元,项目支出700.01万元;(3)区军供站154.98万元,控制性经费113.11万元,包干性经费25.72万元,项目支出16.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23.76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779.38万元,包干性经费144.38万元),占7.42%;项目支出11530.18万元,占92.58%。
(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53.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453.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
(五)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53.9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292.02万元,主要是:(1)本单位于2019年1月18日组建,实际执行预算为5月-12月;(2)军转干部安置费3158万元,19年在社保预算,2020年归我局预算;(3)各项项目支出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51.94万元,占96.77%;卫生健康(类)支出402万元,占3.2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45万元,主要用于萧山籍现役军人、1-4级残疾军人因战、因公、因病死亡,按条例规定给其家属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2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伤残军人与在乡伤残军人抚恤。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43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6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8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在萧入伍女兵优待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961.8万元,主要用于60周岁以上部分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8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休干部管理机构627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70.1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运行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925.5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项)315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685名军转干部慰问金、干龄补贴、生活补贴、医疗保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4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87.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转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84.32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154.98万元,主要用于军供单位的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及军供任务时期部队供应。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121.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其他事务管理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40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1530人的医疗补助费用。
(六)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41万元、津贴补贴52.62万元、奖金358.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9万元、住房公积金5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92万元;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2.2万元、咨询费、手续费0.1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2.05万元、物业管理费15.86万元、差旅费6.68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培训费3.0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0.22万元、福利费13.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3万元;退休费15.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
(七)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30万元,增长76.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我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元,2019年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6.67%。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区外兄弟单位调研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挂牌成立,19年区外兄弟单位调研较少,20年预计会有所增加;(2)19年军休中心无公务接待支出,20年公务接待预算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局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49万元,下降)10.58%,主要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减少,包干预算核减。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53.9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自有资金: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萧山籍现役军人、1-4级残疾军人因战、因公、因病死亡,按条例规定给其家属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在职伤残军人与在乡伤残军人抚恤年度抚恤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优抚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外地在萧入伍女兵优待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60周岁以上部分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指退役士兵安置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休干部管理机构指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运行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当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项)指全区军转干部慰问金、干龄补贴、生活补贴、医疗保贴。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指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转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双拥工作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指军供任务时期部队供应经费及军供单位的人员经费、运行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退役军人其他事务管理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费用。
附表:
表1. 2020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 2020年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3. 2020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4. 2020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5. 2020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 2020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8. 2020年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9. 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注: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故表8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