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0-04541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为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萧更好的创业,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大学生创业实施办法》(萧人社〔2018〕3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萧山区大学生自主创业各项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我区大学生创业各项资助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须由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 2.大学生担任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非已创立企业经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3.创业大学生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企业注册地址须在萧山区(不含原大江东)范围内。 二、申报内容及报送资料 (一)项目无偿资助 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评审,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申报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萧山区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已投入资金财务清单》(附件3) 3. 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4. 法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6.产品订单(销售)合同和支出凭证复印件; 7. 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等复印件(若无可不提交)。 (二)房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享受三年1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1元/平方米·天,第二、三年0.5元/平方米·天。申报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 萧山区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 2); 2.法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及租房发票复印件; (三)大学生创业分园 大学生创业分园政策根据2018年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的《杭州市萧山区大学生创业实施办法》进行。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表格可在“萧山人才网”和“创业萧山”微信公众号中查阅、下载。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须在2020年5月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萧山区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楼舒瑶 联系电话:83515663、83581351 报送地址: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永晖路233号3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