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4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萧委发【2019】1号)文件精神,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法制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