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77/2020-41390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机构 | 浦阳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为切实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规范企业拆迁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4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5〕125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杭州市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萧政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浦阳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于2020年4月2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82279017;传真82401001。
通讯地址:浦阳镇振浦路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