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第一季度药品飞行检查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31 14: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药品监管科

 

各药品零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 提升我区药品经营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市局和区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医保局联合我局在两节期间的检查活动,药品监管科于20191218日至2020311日组织力量飞行检查了区内29家药品零售企业,其中大部分单位情况良好,但有3家单位检查时发现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OTC或现场不能提供处方药的销售处方情况。现将此次飞检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1、药品陈列不规范。检查发现2家药店存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的情况;1家药店存在中药饮片与普通食品混放的情况。

2、药师考勤记录不规范。检查发现4家药店的驻点药师考勤记录缺项或不及时。

3、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及驻店药师不在岗期间销售甲类OTC。检查发现2家药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如杭州同乡堂药房、杭州萧山霞江药店;1家药店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OTC情况,如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萧山金惠路店。

4、营业场所堆放杂物。检查发现4家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杂物堆放或药品储藏区放置私人物品。

5、部分药品着地摆放。检查发现有3家药店的药品存在着地摆放现象,没有及时上架或入库。

此次飞行检查期间适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因此除了开展飞行常规检查外,特别加强了被检药店是否按规定对进店人员进行测量体温、门口是否有相关提示、购买发热、咳嗽药品时是否核对身份证原件并按进行登记、是否每日对药店消毒并做好记录和公示等重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总体状况良好。区局领导对疫情期间药店坚守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本次飞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基层所(分局)需进一步加强日常合规性检查力度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科

                           20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