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9/2020-36590 | 成文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有效性 |
申屠勇剑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萧山明清城墙遗址保护修复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萧山城墙。据南宋嘉泰《会稽志》卷十二载:“县城周一里二百步,高一丈八尺,厚一丈二。”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十一月,为抵御倭寇侵扰,知县施尧臣重建县城城墙。城墙周长9里120步,高2丈5尺,宽2丈2尺,置陆门4座、水门3座,四周围有护城河。清代曾对城墙、城楼5次整修加固。民国14年(1925)至民国27年(1938)间,先后因修筑萧绍公路、杭江铁路和沪甬铁路,大部分城墙相继拆除。民国29年,日军侵占城厢镇,拆除尚存城墙以修碉堡。现今在西门西山山头和北干山西部白鸽山尚有部分城垣残迹。
萧山城墙遗址的保护利用,一直是我局关注的问题。2017年,城墙遗址(西门西山山头和北干山西部白鸽山段)被公布为杭州市文物保护点,但没有进行过相关考古,暂未划定遗址保护范围。
我局赞同在有确切依据或有考古证据的情况下,在各个节点树立标志牌。对于恢复城墙部分段落,一定要在充分论证、反复考证后谨慎实施,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宣传萧山文化,打造浙东运河文化带上的亮点。
感谢您对萧山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