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2/2020-35250 | 成文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号 | 萧审公告〔2020〕26号 | 有效性 |
萧审公告【2020】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萧山区人民政府第472号审计任务书,萧山区审计局自2020年3月30日至6月8日,对莫勤恒同志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董事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17年至2019年城投集团本级报表反映收入2192877.42万元、支出2130077.51万元,三年利润总额62799.9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底,城投集团账面反映资产4674560.27万元,负债2893347.33万元,所有者权益1781212.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莫勤恒同志在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城投集团董事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内挖潜能,外拓业务,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项目推进有力度。多措并举筹措资金,提高自身融资能力。二是努力开拓业务,企业产业链有拓展。在做好土地收储、开发、出让和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推进集团及下属公司向绿能循环产业等新业态新产业拓展,提高经营性收入比重。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内控机制较完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董事会制度;逐步完善小型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力度。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仍需加强。部分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与个别镇街拆迁款项未及时结算。
2.财务支出不够规范。部分现金支付不规范;部分非生产性支出缺少清单。
3.车辆、房产管理还需完善。下属公司借用集团车辆且借用协议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部分房产租赁到期后未公开招租;部分资产腾房移交后账面未及时核销;个别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土地出借、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借地协议签订滞后、租金收取不及时;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
5.对相关镇街拆迁补偿款资金的支付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镇街存在将个别企业拆迁补偿款直接支付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不完整等情况。
6.下属子公司内部管理有待提高。个别项目合同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服务采购未公开招投标。
三、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萧山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集团及下属企业重组整合、加强投融资和经营绩效管理、提升企业内控管理规范化水平等审计建议。区城投集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审计整改报告。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收回了垫付资金;完成与镇街拆迁款的核对与确认。二是规范财务支出,对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相关费用进行了调账处理,调整了补偿款支付方式,完善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三是规范车辆及房产管理。收回出借下属子公司车辆,完成资产核销。四是规范土地出借及工程管理。出台《集团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委托中介机构对已竣工项目开展竣工决算。五是督促下属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