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0-33156 | 成文日期 | 2020-11-21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房地产 |
文号 | 有效性 |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187726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00187725号 | 郑佳佳、任超 | 房屋所有权证 | 330109016001GB30001F00050007 | 萧山区闻堰街道三江新村36幢2单元501室 | /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