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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担农业农村、水利建设等工作职能。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林、牧、渔)业生产服务和先进技术、机械的推广应用。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水土保持与河道资源的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和科普宣传、气象监测预警设施管理、预警信息接收传播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牵头协调五水共治工作。负责农业结构调整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林政、水政管理和植树造林、森林防火、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和村级会计出纳代理工作,配合抓好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负责村(居)务公开工作。 街道机关各综合性办事机构要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指导职责领域内的依法行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工作、军民融合、信访处置、创卫创模、文明创建、“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