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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应急救助,以及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投诉、调处纠纷等工作职能。具体负责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信息和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和调处工作。负责指导做好治保调解工作,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和救助、慈善、社会捐赠、殡葬、社团和民间组织管理等民政事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移民服务等工作。牵头平安建设、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做好兵役、民兵、人防等工作。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民间纠纷。统筹做好司法工作,承办行政应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落实外来人口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企业内保工作、归正人员的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为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统筹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信访处理事项。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