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建设、河道管理等工作。 负责农业、林业等生产服务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指导集体经济和“三资” 管理工作。 协调推进村(社区) 建设、村(社区)自治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承担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