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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承担统筹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等工作职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业升级发展。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商贸旅游金融科技发展。指导企业生产经营、节能降耗等工作,为企业技术改造与发展等提供服务。牵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和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企业人才引进、职工教育,配合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劳资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企业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人力社保部门做好本辖区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助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科协、商会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