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党建带群团建设等工作职能。负责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牵头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发展与管理。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老龄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