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党建带群团建设等工作职能。具体:
1.负责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
3.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
4.牵头人才管理工作;
5.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6.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