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权限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按权限承担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条件出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及批复、规划批后管理、规划竣工核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工作。
协助做好土地征收、划拨、使用的审核工作。
协助做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制止违反城乡规划和破坏自然资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