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 工: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国际服务外包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走出去”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境外投资洽谈会、境外投资环境考察和外经业务培训活动。指导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统计分析和企业年审工作。建立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外包的管理服务体系。组织或参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产业招商、人才培训、扶持资金申报等有关促进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企业的认定和全区服务贸易工作考核。负责受理集中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承担局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