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接收区内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档案及城市建设业务档案。 承担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二)开展城建档案收集、保管等日常工作,提供城建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三)开展城建档案开发利用和文化建设工作。
(四)完成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