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区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房、公租房、蓝领公寓筹集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等审核、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各平台、镇街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协助做好项目融资服务保障,指导考核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