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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区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对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指导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保业务。负责全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合同的备案,并对年金管理、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承担全区机关、企事业、民办非营利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全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伤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协议执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