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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牵头组织实施本级及系统“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协调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