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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
(一)开展检查督促贯彻教育方针和教学管理情况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标准和执行教学计划,有效实施课程教学。 (二)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积极推动课程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三) 协助指导学校、教师开发课程,完善学校、学科课程体系。 (四)协助做好学科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质量分析与诊断活动。 (五)做好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规划立项、过程管理、成果鉴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做好教育科研培训工作,协助指导学校、教师的课题研究活动。 推广教育教学研究的优秀成果,培养学科名优教师。 (七)编辑、发行《萧山教育》。 (八)完成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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