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制定全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初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卫生、科技、艺术、劳技教育等工作。做好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的监管和指导。参与做好全区初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协调指导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