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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全区各类学校(单位)的布局调整工作。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及校舍改造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单位)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区奖学助学、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承担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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