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我区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4 1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为全面掌握我区食品生产环节总体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控制和预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局下达2019年萧山区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承担抽样检验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完成情况

2019年,萧山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任务数为450批次,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项目全覆盖”的原则,我局下达计划数为500批次,全面覆盖我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各种产品,实际共完成522批次产品,其中包含49批次节日专项抽检产品和55批次食品小作坊专项抽检产品,完成计划率为104.4%,完成任务率为116%

(二)检验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紧围绕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点对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环境污染物、微生物和致病菌、生物毒素、非食用和非法添加物等食品安全指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抽检522批次,合格519批次,合格率为99.4%,检出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分别为2批次酒类中的甲醇超标和1批次饮料中的菌落总数超标

二、抽检分析

(一)2015-2019年监督抽检情况比较

12015-2019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统计表

由表1可见,2015-2019年,抽检批次数总体呈上升趋势,抽检类别数保持基本稳定;与此同时,检出的不合格批次数和不合格率呈降低趋势,我区食品生产者的总体质量安全水平良好。如下图所示:

1历年抽检批次数图

2历年抽检不合格情况图

(二)按产品分类统计

22019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产品分类数据统计表

由表2可见,抽检批次数在70批次以上的为糕点,占总批数15.1%,抽检批次数在30-60批次之间的有粮食加工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等5大类产品,占总批数43.3%,抽检批次数在10-30批次之间的有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食用油、蔬菜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等8大类产品,占总批数33.7%,低于10批次的有水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罐头、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等11大类产品,占总批数7.9%,抽检样品大类分布与我区食品生产企业产业分布情况基本一致,抽检结果具有代表性。如下图所示:

3产品大类分布图

(三)2019年节日专项抽检情况

 

32019年食品生产环节节日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统计表

2019年食品生产环节节日专项监督抽检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节日,共抽检肉制品、酒类、饼干、糖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清明粿、月饼等8大类产品共49批次,合格率100%

(四)2019年食品小作坊专项抽检情况

 

42019年食品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统计表

 

4食品小作坊产品类别分布图

2019年食品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涵盖粮食加工品、酒类、菜籽油、豆制品和糕点等5类(种)产品,共抽检55批次,其中2批次猕猴桃酒的甲醇超标,合格率96.4%

(五)检验结果分析

检验结果显示,大部分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在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原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等较为到位,确保了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共监督抽检522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表5

 

52019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明细表

甲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酿酒原料中含有的果胶质是甲醇生成的基础,如含果胶多的水果、薯类的表皮、米麦的表面、谷糠麸皮的内表面等。因此,要在酿造生产工艺进程中采取科学的方法,尽可能去除甲醇。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卫生状况和卫生意识不够;包装材料的洁净度不佳;企业生产环境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或消毒等生产过程控制措施不过关等原因均会对产品的卫生状况产生影响,导致菌落总数超标。

三、措施建议 

虽然2019年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总体情况较好,合格率达99.4%但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仍需继续加强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开展宣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报告会、培训会和集体约谈“三合一”的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活动,督促企业落实 “五防”要求:一是制度落实要防“空”;二是质量管理要防“松”;三是风险管控要防“旧”;四是能力建设要防“虚”;五是经营管理要防“疏”;希望企业清醒认识,切实增强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感;知行合一,充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严格自律,扎实履行食品安全各项法定义务。

二)实施分级管理,强化动态监管。一是根据《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试行)》,根据动态和静态风险值之和将221家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监管频次分级管理;二是对白酒、蜂产品、肉制品、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地产食品开展风险隐患治理。

(三)巧用智慧平台,强化监管实效。依托“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将监管端、企业端和公众端之间的数据相关联,打下全链式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的基础,企业通过平台登记证照情况、从业人员、设施设备、购销数据、食品召回、生产数据等基本信息,并可通过监管平台自主提交自查报告,有效提升监管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四)引入专业机构,强化靶向监管。通过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体系评估(检查)工作,一是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发挥其技术性和专业性优势,客观精准排查食品风险隐患;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过程闭环,通过固化“检查备案整改复查”的工作流程实现闭环;三是缓解基层监管任务较重与监管人员不足的矛盾,并通过与评估机构的工作交流与互动,进一步提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

(五)推广“抽考APP”,强化企业管理。坚持统一部署、广泛宣传、强化检查、落实考核,全力做好“食安员抽考APP”软件推广使用和运用管理工作,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