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发改投资〔2019〕271号
杭州市萧山区排水管理处:
报来《关于要求新康路(金城路-彩虹大道)污水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列入我区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该区域污水管网规划,解决沿线污水的排放问题,改善区域整体水质,因此有必要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项目建设新康路(金城路-彩虹大道)污水管工程,北起金城路,南至彩虹大道,管线全长约731米,设置2750*2000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其中D400球墨铸铁管约555米,DN250过河倒虹管一座,长度约76米,DN150过河压力管约100米,沿线设置1100*1100检查井20座,3750*2700污水倒虹井2座,1250*1250检查井1座,管道基础采用中粗砂基础。
三、项目选址及建设用地
项目位于北干街道,管线采用随路埋设形式,不涉及新征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85.06万元,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五、其他
在下一阶段深化设计方案研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项目代码为2019-330109-78-01-800940,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