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核定萧山区杭州侨星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合理制定学费、住宿费标准,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7月18日前反馈我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六楼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邮编:311202
联系电话:82898906;传真:82898922;电子邮箱:1194796572@qq.com
杭州市萧山区发改局
2019年7月11日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杭州侨星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萧山区杭州侨星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初中每生每学期22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24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价格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