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0/2019-12441 | 成文日期 | 2019-06-04 |
发布机构 | 萧山区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萧治水办提字〔2019〕4号 | 有效性 |
尊敬的吴乐平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五水共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以及对去年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2018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工作思路,计划分三年对全区15个镇街208个行政村的1206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无动力或微动力终端进行提标改造。为此我区建立了“六位一体”的运维管理体系(即由住建局为运维管理主体、环保局为检测主体、镇街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出台了相关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了例行检查和联合抽检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纵深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
在各镇街的积极努力下,在区级部门合力推进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区顺利完成了瓜沥镇、益农镇等11个镇街的111只无动力终端的提标改造工作,30只农污设施的标准化运维顺利通过验收,农污设施治理效果显著改善,出水口水质符合省政府发布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二级排放标准,周边群众“五水共治”获得感明显提升。
关于您提出的尽快编制完善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将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提升改造这三点建议。根据我们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2019年的工作计划,作如下回复:
1.健全组织领导,完善专项规划
2019年我们认真总结2018年农污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在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坚持打赢农污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攻坚战。一是明确责任主体。2019年,我区各行政部门经过体制改革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召集区财政、区发改、区审计、区招管办、区住建、区城管、区五水办、区环境集团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讨论研究2019年的农污设施提标改造和长效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由全区各镇街为责任主体,区五水办为监管主体,区环境集团为工程具体实施主体,要求各镇街成立领导小组,编制镇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集中精力,专事负责相关业务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力以赴,互相配合,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科学谋划建设。我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明确由环境投资公司设计院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情况重新进行前期调研,在原有的《萧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初稿的基础上,开展现状调查测算,结合城镇和村庄发展规划、农村人口分布趋势,合理确定设施建设布局和规模,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内容。力争在5月底之前完成规划编制,并进行规划评审,为萧山全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明方向。
2.坚持因地制宜,落实多措并举
根据杭州市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提出的“纳管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的改造思路,结合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际分布、周边污水管网走向及区域规划目标,科学合理选择终端提升改造方式。一是纳管处理。对于终端周边存在现有污水管网且便于开展纳入污水管网工程的情况,优先采用纳管处理方式,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专业处理,实现一步到位,一劳永逸。二是集中处理。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且小范围内存在多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情况,宜采用集中处理的方式,将多座小型终端合并为一座大型处理终端,减少运维成本,便于后期管理。三是改造处理。对于均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将对污水收集不全、处理效果不佳的农污设施进行提标改造,首先对污水管网进行彻底排查,对管网破损渗漏、漏接错接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污水收集系统正常运行。其次对农污设施终端进行改造,淘汰落后低效率工艺,采用AAO新型处理工艺,通过提升井—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取样井,并在好氧池内重新安装曝气装置、新增混合液回流泵,二沉池新增污泥回流泵等方式综合提高出水合格率。
3.紧抓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施工
一是规范制度保障。萧山区的农污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将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细化责任,形成了《2019年萧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终端提标改造项目计划》、《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终端提标改造镇街明细表》,转发了杭州市建委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技术指南》。从各治理村的治理方式、资金落实、实施步骤、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规范保障。二是落实资金保障。2019年我区将完成不少于350只治理设施终端改造任务,目前已安排资金约为6000万元,列入2020年的财政预算。同时,根据省市考核要求,5月底前必须编制完成的《萧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资金已安排落实120万元,直接委托区环境集团投资公司设计院完成规划编制任务。三是工程质量保障。根据往年农污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工作经验,以及目前因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为保障提标改造的工程质量和改造效果,2019年的提标工作明确由区环境集团承担,各镇街委托其实施。同时,区环境集团可参照2018年改造模式,直接交给2018年底已中标的运维单位实施改造工程。区五水办和区环境集团对提标改造的方案设计、建设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6月底之前开工过半,8月份全面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是今后“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升出水合格率的有效手段。萧山区将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大管理力度,结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农污设施提标改造,力争使我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再登新台阶,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有力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
最后,借此机会,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五水共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
杭州市萧山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
承办联系人:周志军 联系电话:13967105382
政协杭州市萧山区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
提案人姓名 (领衔人) |
吴乐平 |
提案编号 |
第21号 |
承办单位 |
杭州市萧山区治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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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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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 分类情况 |
可以解决(A) |
列入解决(B) |
暂缓解决(C) |
留作参考(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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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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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承办单位填写,以下由提案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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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面商 |
有 |
否 |
对办理态度的评价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对办理答复的评价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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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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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日期 |
说明:1.本表由承办单位随同答复件寄给提案人。
2.提案人填写此表后,请及时寄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将此表连同答复件,分别反馈给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