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0/2019-12433 | 成文日期 | 2019-06-03 |
发布机构 | 萧山区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杭萧规划资源提字〔2019〕5号 | 有效性 |
释忍成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萧山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关于推进寺庙用地确权发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宗教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尊重历史、尊重宗教信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一直在受理和办理寺院等宗教用地的登记申请,一些用地经依法审批的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相继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如义桥镇的杨岐寺和进化镇的大岩寺。
目前我省对于宗教用地确权登记未出台专门的明确规定,因此对于宗教用地的确权登记,须按照一般土地登记的要求来进行,即:符合“权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宗教用地可依法予以确权。我区宗教场所产权登记比例低的原因,您在提案中也以列举,主要的原因就是土地产权来源是否合法的问题,“无规划可依、无指标可用”,宗教寺庙用地处在“悄悄扩张、偷偷搭建”的状态下,“确实存在着违法用地、违法搭建的现象”,这就说明寺庙用地绝大部分都没有经过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审批,这样一个现状,要从确权登记这个环节来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必须从项目审批开始,取得各类合法手续,才可以办理土地及房产登记,之前已建设占用的也需补办完善手续后方可登记。
对于“权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宗教用地,可持必要的资料向萧山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办理登记中,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申请登记人应为杭州市萧山区佛教协会。具体资料有: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三)经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及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同意登记证明;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五)土地出让金或划拨所需费用征收情况联系单;
(六)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
(七)完税或者减免税证明;
(八)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应当提交其权属证明或依据。
感谢您对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19年6月3日
承办联系人:朱军 联系电话:82727024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区政协提案委。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