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0/2019-12576 成文日期 2019-06-21
发布机构 萧山区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财提字〔2019〕1号 有效性

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21 15: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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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水均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医共体有效运行》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共体“搭好框架、建好体系”的建议

根据我区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一医院、区中医院、区三医院、萧山医院牵头分别组建4个医共体,实施集团化运行管理,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目的是促进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利用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区域就诊率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高的目标。

关于您提出的“要重构政府、相关部门、医共体及医院之间的关系,明确各层面的职责权限和义务,确保人、财、物、事等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的建议,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区卫健局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度萧山区卫健系统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责任分工》,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医共体牵头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对医共体进行机构及资源整合,严格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执业许可证变更,在医共体内部设立医疗业务、人力资源、财务、医保、公共卫生、信息、后勤等管理机构,实现扁平化管理;在医共体内部建立相关管理工作制度,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统一耗材器械管理;制定基层就诊目录和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建设和完善区域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等共享中心;制定区医共委、业务主管部门、医共体权责清单;根据《浙江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完善县域医共体人事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制定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方案,满足医疗业务协同、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日常运行监测等需求。做好医共体建设工作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建设。

二、关于设立医共体建设专项经费的建议

根据《萧山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萧委办发〔2018〕79号)中对财政保障的要求,区财政局要继续按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有区、镇(街)两级财政投入政策,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下阶段在医共体财政补偿机制调整上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根据财政投入重点领域的要求,要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基本人员经费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截至目前,我们的财政补偿政策已基本覆盖了这些重点领域,但在信息化建设的补助上,政策暂时缺位,下阶段我们将联合区卫健局做好调研分析,出台信息化补助政策,为医共体提供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同时,今年我们还将完善院前急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对院前急救站点的补助标准,从原有的1000万左右的补助规模提高到1760万,增加760万元;设立救护车购置专项,提高原有的配置和补助标准,每年新增购车经费补助250万元,合计每年新增院前急救专项资金投入近1000万元。

二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运行新机制,从2018年起全省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工作,我区也将在今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改革。将原有的财政定额补助政策,调整为将资金补助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补偿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实施方案初稿,正在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实施方案初稿中,我们设立了500万元风险保障金,主要用于补助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调整,导致收入不足以弥补正常运转或者偏远地区医务人员收入锐减的情况,同时,设立了政府购买服务逐年增长机制,设立10%的增长比例,每年购买服务资金量将增加近2000万元。

三、关于提升基层成员单位服务能力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在医共体模式下,医务人员下沉基层成为常态,大医院患者会被分流”,这就需要通过整合医共体人力资源,提高人才利用效率,实行医共体内临床科室垂直化管理,牵头医院医生在成员单位排班工作。开展成员单位医务人员模块化业务培训,加强相关业务科室建设和同质化管理,提升基层医护人员的服务能力。每个医共体在基层成员单位建立2个以上全-专科联合门诊,并安排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通过“医务人员下基层”等多种方法,提升基层成员单位的服务能力。

四、关于加强医共体绩效考核评价的建议

我区将建立医共体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支出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绩效管理办法等。根据省《医共体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统一拨付医共体,由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根据省《医共体绩效评价方案》,区卫健局将制定医共体绩效评价方案,医共体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制定内部绩效考核细则,并将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应用。

五、关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

目前,我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有2191项低于主城区,606项高于主城区。下阶段,即将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我区收费调整将与主城区同步同价。根据2018年度8家公立医院就诊人数测算,提价、降价相抵要净增9491万元,加上每年的自然增长因素,预计将增加1.5亿元左右,将进一步体现医疗人员的服务价值。

六、关于加强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的建议

2017年,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区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萧人社〔2017〕10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萧人社〔2017〕101号)。随着文件的出台,我区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水平封顶线问题已不复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通过建立绩效工资基数动态调整机制、设立奖励基金、增设年度考核奖、允许绩效工资上浮、增加单位的分配自主权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薪酬的动态调整机制,搞活了中心内部的绩效分配。总体而言,我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薪酬正朝着健康的方向稳步发展,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薪酬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随着我区医共体建设的推进,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将在原先已制定出台的政策基础上,结合2018年杭州市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出台的相关政策,周边区县市医共体薪酬制度的有力举措,以及近一年来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新制定的薪酬政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补充、融合,进而形成医共体新的薪酬制度,保证医务人员的待遇。

七、关于化解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历史债务的建议

为缓解中医骨伤科医院的经营困难,区财政局在公立设备补助、基建贴息上给予政策倾斜:设备补助比例较其他公立医院提高十个百分点,基建资金承担80%(其他公立医院区财政承担50%),贴息补助较其他公立医院延长两年。我们建议区中医骨伤科医院也要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效率,一方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吸引病人、留住病人,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源利用,节约相关支出,逐年消化历史债务。

综上各项措施,区财政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区医共体建设实际,与区卫健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医共体的高质量发展。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19年6月 21日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


承办联系人:张焱波          联系电话:8369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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