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拟订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区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