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0/2019-12359 | 成文日期 | 2019-04-25 |
发布机构 | 萧山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萧城管提字(2019)1号 | 有效性 |
董伟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要把犬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犬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2007年9月,萧山区人民政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出台了《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萧政发[2007]91号文件。由多个部门共同成立区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犬类管理工作。根据该实施意见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犬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养犬许可证的审批、核发、监管;负责对违法养犬的查处;负责对狂犬、野犬、流浪犬、遗弃犬和暂扣犬的收容、捕杀及犬类尸体的无害化处置等工作。根据当时的管理要求,日常犬类管理的重点侧重于主城区重点限养区,主要是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个街道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社区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区块)和湘湖景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犬类管理的区域也逐步扩大,目前已延伸到包括宁围街道、闻堰街道、钱江世纪城八个镇街、平台范围。通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局在养犬许可审批,日常违法养犬查处,犬只收容及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初步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可否认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继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绩。
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日常管控,严查违法行为。
根据犬类管理工作的特点,重点关注主城区主要道路、窗口地段、公园绿地、开放式小区、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的管控,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查处各类无证养犬、违规遛犬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部分犬主遛犬不拴绳、不清除犬只排泄物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收容街面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无主犬、病犬、流浪犬、遗弃犬,将犬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主城区八个执法中队,改变以往突击式整治的模式,使犬类管理成为各中队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内容,以便于及时发现及查处各类犬类违法行为,提升了工作的成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果。2018年我局共计立案查处犬类违法案件126起,收容各类犬只1964条,通过一系列工作,使街面流浪犬、无主犬数量明显减少、未拴系犬绳出户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犬主文明养犬的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广大市民对犬类管理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
2、提高办证比率,开展宣传教育。
我局积极推进养犬许可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犬主及时办证,依法养犬。为方便犬主办证,提升犬只办证率,我局犬管中心协同新塘、北干、蜀山、开发区、湘湖新城等辖区中队深入居民小区提供上门服务,曾先后到泰和花园、四季华庭、湖滨花园、南江商业中心、华瑞晴庐等小区开展活动,前期先与相关社区进行对接,指导犬主填写好申请表,准备好需要的相关材料,联系区畜牧局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免疫接种,一站式受理养犬许可申请,待制证完成后再发放给犬主,极大的方便了养犬群体,获得了他们的欢迎。2018年新办《养犬许可证》1900本,年审1259本,取得了突破。我局执法人员还充分利用开展办证服务以及深入社区执法巡查的机会,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向犬主和社区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讲解我区犬类管理的相关规定,日常养犬应当注意的事项,倡导小区居民配合执法人员共同参与犬类管理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3、强化横向联系,畅通办证流程。
根据我区犬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由区畜牧局负责开展犬只免疫工作,犬主需要先给办证犬只接种狂犬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才能申领养犬许可证。在此前相当长时间段内,因区畜牧局人手不足等原因只能在每周三到我局犬管中心驻点开展犬只免疫接种工作。这种情况的存在有其历史原因,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严重影响犬主办证的积极性。为解决该问题,我局主动与区农业局、区畜牧局联系沟通,建议相关单位在无法实现工作日全天开展犬只免疫接种的情况下,参照杭州主城区的模式,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狂犬免疫接种。通过我局的协调推动,2018年11月起,区畜牧局在萧山主城区确定了八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此项工作,这一措施的推出满足了广大犬主的需求,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局养犬许可办证的瓶颈问题,得了到市民的拍手称赞。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
1、强化宣传方面。
犬类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在于对犬主日常行为的管理,无论是及时给犬只办证、免疫方面,还是遛犬不拴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方面,问题产生的根源均在于养犬人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性。所以要想改变这种状况我们认为除了严格执法查处,更应当加强犬类管理方面的宣传,通过正面的宣传引导使广大犬主树立正确的养犬观念,规范自己日常养犬、遛犬行为。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文明养犬的宣传,采用了多种形式开展工作,通过直接与犬主面对面交流沟通,深入小区、物业、社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在公共宣传栏、停车站牌、橱窗等场所投放宣传信息,采用纸制媒体、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手段加强日常宣传,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犬类管理的氛围,推动日常工作,获得市民的理解和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强犬类管理宣传,倡导广大犬主形成良好的养犬、遛犬行为。
2、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力度方面。
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导致污染环境卫生,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我局一直十分关注,除要求环卫保洁部门加强日常清扫频率,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以外,还要求各中队加强对养犬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犬主现场予以整改,但因此类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短、偶然性比较强,在执法取证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困难,难以完全消除,更多的需要通过加强对养犬人的引导,促使其形成良好的习惯来改变现有状况。关于改变执法方式,采用类似于交警上路设卡查车的方式加强犬类管理方面,我局目前已根据市城管局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在萧山主城区设置文明养犬检查岗,每周由各执法中队及犬类管理中心安排执法人员上路设卡检查。关于您提到的国外立法中有犬只严重伤人可获刑的处罚规定,其实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有相关规定,目前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事件。
3、创新管理模式,发动社会参与方面。
对于您提到的采用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投诉、参与捕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奖励资金难以通过财政方式支出,市民参与捕犬易引起纠纷或导致受伤产生医疗费用等一系列 问题,难以实际操作。关于赋予小区物业部门犬类管理方面的权责,以解决执法部门人手紧张的建议,根据现有法律规规,不能授权无执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在日常管理工作过程中只能要求社区、小区物业予以协助,为执法工作提供便利,今后我们也将继续要求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参与,推动犬类管理工作不断深入。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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