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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促进 5G 产业发展 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5 14: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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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促进 5G 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10 日


杭州市萧山区促进 5G 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构建先进的 5G 网络体系、创新体系、产业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培育 Open5G 生态,促进数字经济倍增发展,结合全区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技术产品研发创新。 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在 5G 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终端、5G 上游装备 / 材料及5G 行业应用等领域开展研发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创新一批应用示范,对研发投入在 2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其研发投入的 30%和设备投入的 20%、累计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资助;对开展工程产品流片的,给予其该款产品掩膜版制作费用的 50%或首轮流片费用的 50%、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资助,非首次流片费用的 30%、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助,每年补助一次,最多不超过 3 年。

(二)开展产业链项目精准招引。 征集一批一流的 5G 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终端、5G 上游装备 / 材料及 5G 行业应用等领域项目,经评审,对初创类、成长类和引领类企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 600 万元、2000 万元、1 亿元研发和设备投入资助;加大区创投基金扶持力度,对成长类和引领类企业项目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让利性投资支持。 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 的— 2 —方式给予支持。

(三)加强 5G 企业引进。 经评审或新设、新迁入的 5G 企业,自认定年度起,前 3 年以最高不超过其对区财政贡献的 80%予以资助。 经认定对区财政贡献较大的 5G 企业,其不超过 10 名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薪金所得形成的区财政贡献部分,3 年内每年按80%资助。 企业租用办公空间或工业厂房,前 3 年给予全额租金补助,办公空间最高不超过 5000 平方米,工业厂房最高不超过10000 平方米;办公空间为毛坯的,在核定面积内给予 400 元 / 平方米的装修补贴,确有需要的,按最高不超过 800 元 / 平方米进行补助,工业厂房为毛坯的减半执行。

(四)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对本地企业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5G 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终端、5G 上游装备 / 材料等产品及 5G 行业应用产品或服务,且年度销售金额首次达到 1 亿元的,给予一次性 800 万元的资助。

(五)推进行业融合应用示范。 深化实施 5G 应用示范,全区每年组织评定一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 5G 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示范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 200 万元奖励,认定的示范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个。

(六)支持建设 5G 创新平台。 鼓励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相关机构建设 5G 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于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奖励。

(七)加快 5G 创新载体建设。 围绕全区“一盘棋”,加强对全— 3 —区 5G 产业细分领域空间布局的统筹协调,加快 5G 研发、应用、制造等全区布局,推动错位发展、高端发展、集约发展、联动发展,优先保障其年度用地、用能指标。 鼓励各平台、镇街加大对 5G 产业链项目的招引力度,通过项目评审机制确保项目的落地速度和质量,各地举办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各类创业创新比赛二等奖以上项目可视同为通过评审。

(八)附则。

1.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且主体税收在萧山区缴纳的 5G 产业链企业,本政策与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所涉及的资(补)助、奖励资金均包含上级同类补助资金。

2.本政策所涉及的资(补)助、奖励资金由各平台统一兑付,除区财政贡献部分以外,区财政承担 20%,其余部分由各平台承担,镇街及“一事一议”政策另行约定。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后实施,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由区投资促进局、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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