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19-36207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我局通过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萧山透明售房网、萧山建设微博、萧山建设微信等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度,我局在 “政府信息公开网”“透明售房网”、“萧山建设”微信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235条、公示公告914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1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网站申请67件,来信申请10件,截至目前已办理完结40件。并将相关信息送达申请人。2019年度针对萧山区住建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
3、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的受理、回复等工作。
4、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的情况
2019年6月,对《关于规范萧山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通知》进行文件解读。谢国民局长“定向专访”杭州萧山管道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对萧山新奥在萧山经济建设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同时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对公司提出五点新要求。
5、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萧山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在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受理岗位,落实专人负责。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工作依据不够充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款规定内涵较广,省、市、区级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条例内容的解读较为有限,无法有效指导实际工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范围与依据,办理流程与要求,答复规范与标准等,都没有强有力的明确的参考依据,导致办理难度大,法律风险大。
2、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法律诉讼的前提之一,要求具有法律严谨性。相关科室、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有时间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因此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
3、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方面,已逐渐重视回应社会关切。但因建设部门职能多、事务杂,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群众的质疑和不信任。
4、依申请公开多且复杂。我局作为全区依申请公开大户,每年收到的申请数位于全区前列。由于申请人趋向于网上申请和来信申请,缺少前期的沟通,难以规范做到一事一申请。根据房地产的形势变化,通过依申请公开途径维权的情况也愈发明显,申请人批量且带有诉求目的进行依申请公开,为答复工作也带来一定难度。部分申请人不清楚依申请公开的主体和范畴,认为与“信访”途径一样,在解释和答疑上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三、2020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市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萧山建设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通过完善网站内容,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
3、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同时,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