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台,区级服务业管理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萧山区服务业发展总结和考评工作,根据《关于2019年度萧山区综合考评实施意见》(萧委〔2019〕9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综合考评目标考核办法及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科技城)、钱江世纪城、空港经济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二、考核依据:
《关于印发2019年度综合考评目标考核办法及细则的通知》。
三、考核方法:
采取镇街、平台自查自评与部门综合联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要求:
1.各镇街、平台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提出自评意见,并将总结材料、相关统计数据、自评意见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送至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办公室)。
2. 区级服务业管理部门(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金融办、区投促局、区文创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对各镇街、平台进行评分,评分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送至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办公室)。
3. 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办公室)根据各镇街、平台的自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统计数据、考核考评,统一计分,确定考核考评结果,并上报区考评办。
附表3:2019年度镇街平台服务业发展综合考评自评表
附表4:2019年度区级服务业管理部门对镇街平台评分表
杭州市萧山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