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4/2019-06535 | 成文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
《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部署,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共建共享高品质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现就我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建设高品质教育。学有优教取得重大进展,优质教育资源形成集聚效应。到2022年,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段形成较大规模名校集群,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达到92%以上。
(二) 实现高质量育人。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立德树人,对标核心素养,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22年,全面构建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 促进高水平均衡。在打造城区教育高地的同时,加大基础教育统筹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振兴乡村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在2022年前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确保每一所学校都成为家门口的好学校。
(四)推动特色化发展。以打造品牌特色学校为抓手,构建具有萧山特质的基础教育新样态,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生态。到2022年,全面建成资源充裕、多元开放、质量一流、特色鲜明的现代基础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建管理体制,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突出党组织在把大局、议大事、做决策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
3.实施清廉学校建设工程。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办学治校过程中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管理。明确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培育清廉榜样群体,到2022年,实现全区“清廉学校”全覆盖。
4.加强教育系统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转化为师生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将学校文化贯穿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营造“敬畏教育、崇尚学术”的系统文化。
(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养等方面下功夫,使中小学校成为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强阵地。
6.健全育人体系。坚持“五育并举”,扎实推进青少年“美好成长”计划。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建设,到2022年,打造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15个,培育校外素质教育基地20个。大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创建全国校园足球示范区。加强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完善校园法制副校长制度。
7.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严格落实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业量。
8.加强课程建设。加强校本课程监管,构建校际共建共享机制。对标核心素养,重视文化引领,深化课程建设,提高校本课程质量。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9.优化育人环境。逐步扩大学后托管范围,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体育、艺术、科普等“1+X”学后托管服务新模式。加强对中小学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的督导检查,严查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考试等行为。
10.深化评价改革。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进一步扩大第三方教育评价试点范围。系统开展体育、艺术、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办学水平等评估监测。到2022年,基本形成“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三)全面保障资源有效供给
11.编制新一轮基础教育发展布局规划。根据分级办学职责,编制新一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专项布局规划。结合城市化推进等综合因素,在现有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百户比”指标,确保学校建设用地需求。
12.实施基础教育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根据新一轮基础教育布局规划,制定第二轮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区级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指导、检查和督促相关做地主体严格落实教育设施建设“四同步”要求,对于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应与首期建设的居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按规定同步交付使用。
13.加快现有学校改造提升。结合区域用地功能调整和城中村改造,加大城区老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基础教育设施改造提升力度,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城市现代化发展需要,合理超前和提高学校建设相关标准,并选定部分改扩建项目作为示范窗口优先安排。
14.加速推进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的均衡配置,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到2022年实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5.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融入教师准入、职后培训和在职管理的全过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16.实施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工程。制定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实施第三轮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
17.实施教师职业幸福感提升工程。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优化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加大对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和乡村教师的倾斜力度。强化优秀教师激励措施,健全教师荣誉体系,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五)全面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18.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制定实施《萧山区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到2022年,全区学前教育普惠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公办覆盖率达到75%以上,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学前第四年户籍儿童入园率达到10%以上。
19.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缩小城乡二元差距,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倾斜,在2022年前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20.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顺应“课程改革、高考改革”,大力发展以人文、艺术、科技、学科等多种类型的高中教育,充分满足学生对优质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的需求。破解普通高中“大班额”难题,规划新建1所公办普高。
21.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普通高中1.5倍安排。扩大优质职高办学规模,规划新建1所公办职高。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2.实现基础教育学段特殊教育全覆盖。有序推进《萧山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深化融合教育,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两头延伸。
(六)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
23.实施新一轮名校集团化办学。积极引入杭州主城区和省内外名校资源,大力推广紧密型教育集团,着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到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参与名校集团化办学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参与跨区域、跨层级名校集团化办学的中小学、幼儿园比例达到30%以上。
24.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教育信息化改造提升计划,加快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到2022年,建设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学校45所。建设教育公共服务基础数据中心,加强“同步课堂”等远程教学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推广智慧课堂和大数据精准教学。
25.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实施《萧山区推进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千校结好”“百校结对”为载体,到2022年,全区中小学校与海外学校结对率达到80%以上,建成市级教育国际化示范学校10所、市级国际理解教育特色品牌项目20个。
26.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深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27.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热点公办小学新生入学预警机制,推进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园)政策。优化高中招生考试的考点布局。平衡普职高招生比例,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60%,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
28.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公办初中强校行动,着力提升农村初中办学质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强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审批的监督管理。加强国有教育资源管理,将移交接收的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办成有质量的公办学校;将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举办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推进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在民办学校任职任教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到位。
29.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监管。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为着眼点,实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依法处置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
30.持续推进“护校安园”工作。加强镇街、相关部门的联动,积极探索在校园周边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到2022年,实现由专项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全面建成智慧安防校园综合管理平台和学校安全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把教育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常委议教”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抓好教育改革任务的推进和落实。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美好教育”推进情况列入各镇街、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并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日常督导。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经费保障,依法落实教育投入。区财政部门应将“美好教育”建设经费优先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加强师资保障,凸显教师职业公共属性。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教育经费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切实保障教师培养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编制管理部门要按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加大教育配套建设保障力度。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确保学校规划和建设用地落到实处,落实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安全质量终身追责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鼓励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和公民个人广泛参与建设“美好教育”。教育、妇联等单位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强化家庭育人基本责任,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严格规范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评比表彰和考核活动,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宣传、网信、文化、广电等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改革的良好局面。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实施意见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