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19-07586 | 成文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集聚和培养各类人才,切实解决我区中高层次人才居住问题,萧山区人才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人才房)属区本级人才租赁用房,目前主要为钱江世纪城人才专项用房一期项目,为我区中高层次人才提供的政策性周转租赁住房。后续有新的人才租赁房源推出时,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萧人社〔2019〕83号)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办法。人才房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只租不售,公开公平、严格监管”原则进行分配和管理。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明确了人才房申请要求和租赁和退出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用人单位工商(民政)注册、税务登记信息、申请人养老保险及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家庭配偶等情况的设置要求。
(二)申请对象分类
申请对象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中高级人才、重点项目人才、青年人才。
(三)申请面积标准
根据人才自身类型及个人要求进行50、70、100、120平米的申请
(四)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分为集中式申请和常态化申请。
(五)租赁管理和退出
租赁管理和退出由相关单位进行具体的租赁管理办法实施进行。
四、适用范围
目前主要为钱江世纪城人才专项用房一期项目,为我区中高层次人才提供的政策性周转租赁住房。后续有新的人才租赁房源推出时,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华保华
联系方式:0571-8235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