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19-07582 | 成文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为抓住机遇大力推动我区5G产业发展,构建先进的5G网络体系、创新体系、产业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培育Open5G生态,打造5G产业发展新高地,促进数字经济倍增发展,制定本政策。
二、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且主体税收在萧山区缴纳的5G产业链企业。
三、支持政策
(一)研发补助
对5G产业链企业,研发投入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研发投入的30%和设备投入的20%、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对开展工程产品流片的,给予首轮流片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非首次流片的,给予流片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最多不超过3年。
(二)优质项目补助
对经评审的初创类、成长类和引领类企业项目分别给予600万元、2000万元、1亿元研发和设备投入资助;对成长类和引领类企业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让利性投资支持。
对评定的5G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每个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三)项目落地补助
对新设或新引进的企业,前3年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对区财政贡献的80%予以资助; 对贡献较大的5G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名高管个人薪金所得形成的区财政贡献的80%予以资助,连续3年。
给予前3年办公空间最高不超过5000平方米,工业厂房最高不超过10000平方米租金全额补助;如果办公空间为毛坯的,给予400元/平方米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800元/平方米,工业厂房减半执行。
(四)市场开拓补助
对5G企业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给予800万元资助。
(五)平台建设补助
对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00万奖励。
四、其他事项
(一)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各地举办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各类创业创新比赛二等奖及以上项目可视为通过评审。
(三)本政策与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政策所涉及资(补)助、奖励资金均包含上级同类补助资金。
(四)本政策涉及的资(补)助、奖励资金由各平台统一兑付,除区财政贡献部分以外,区财政承担20%,其余部分由各平台承担。
(五)本政策由区投促局和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六)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投资促进局
解读人: 邬炜艳 联系方式:8389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