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19-07548 | 成文日期 | 2019-01-08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考核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制定了《萧山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
二、政策依据
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浙江省《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61号)、浙江省《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浙建法[2006]47号)。
三、起草过程
该文件的制定过程,区住建局结合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实际和相关标准,经多次研究、讨论,并征求区内、区外检测机构意见建议。
四、基本内容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市场行为、检测能力、日常管理、综合实力等方面。
2、管理考核实行日常动态计分、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3、年度考核等级为C级企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签署承诺书,列为限期整改名单。限期整改未通过的降为D级。年度考核为D级企业,名单将在媒体网络予以公布。除按照C级考核规定执行外,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执行时间
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吴成华
联系电话:0571-8262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