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67/2019-36149 | 成文日期 | 2019-01-02 |
发布机构 | 区总工会 | 主题分类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萧山区总工会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应解读等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措施、其他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我会按照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建立萧山区总工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萧山区总工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萧总工办〔2008〕4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公开义务人也相继建立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和公开流程。
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开通了萧山区总工会网(http://www.xsgh.org)和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xiaoshan.gov.cn)。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根据要求积极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对广大职工群众比较关注的职工疗休养政策、工会经费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解读,明确相关操作规范。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服务好广大职工群众。
五是营造实施《条例》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向职工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采用了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总工会网站共同发布的形式。本单位对须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度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数6条;政策解读3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萧山区总工会暂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萧山区总工会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对此也进一步明确了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项目,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投诉、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总工会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或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19年工作措施
本单位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够,政策解读的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展,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对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宣教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只有组织好业务培训,才能更好地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同时通过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主动公开力度。
3.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要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可读性。
4.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移动端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各类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