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推进清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区在清廉建设上更进一步、更见成效,为萧山勇当“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现就扎实推进清廉萧山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清廉萧山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有力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萧山。
2.主要目标。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到2022年,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犯罪案件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到2032年,清廉萧山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显著提升,萧山朝着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美好前景阔步迈进。
3.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清廉萧山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清廉萧山建设的渠道,努力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
——坚持依法治理。树立全局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德法并举,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巡察、整改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体推进。用好治标的利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夯实治本的基础,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思想教育、法纪约束、制度建设同向发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清廉萧山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瞄准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既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做好巩固提升,又认真分析查找尚未解决的问题、有待攻克的顽症痼疾,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准确把脉、精准施策,力争抓一项、成一项、见效一项、巩固一项,积小胜为大胜。
——坚持共建共创。充分调动党委(党组)、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起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形成齐抓共促的良好氛围。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进政治清明
4.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区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5.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把握这一光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紧密结合萧山实际,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把G20服务精神、“奔竞不息、勇立潮头”的萧山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八八战略”、红船精神贯通起来,深入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和实践,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成的深厚理论基础、实践基础、群众基础,不断增强“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固定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各级党委(党组)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
7.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常态化地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监督。健全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动态化干部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监督,探索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和方法途径。用好巡察利剑,深化政治巡察,健全完善区镇两级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拓宽监督渠道,将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支持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
8.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来丈量党员干部行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萧山区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推行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动态监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审批监管、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完善公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和激励制度,坚决查处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
9.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责任清单、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主抓直管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推行“两个责任”动态管理系统,实现“责任指标在线分解、责任落实在线监督、履职情况在线掌握、履责过程在线管理”,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完善区、镇、村“三级同述”的责任报告模式。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听取清廉萧山建设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进行把关。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
10.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牢“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全面加强企业、机关、学校、村社等党建工作,创新推进两新组织和特色小镇、互联网企业等新领域新业态党的建设,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强根固魂”工程。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在城区和重点镇街布局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堡垒指数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完善村务专职工作者聘用制管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和后备力量储备。坚持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好党员入口关,优化基层党员队伍结构,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11.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把握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健全完善涵盖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的制度体系,依法规范有效行使好监察权。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规范权力阳光运行,推进政府清廉
12.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继续厘清部门交叉职责边界,压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监管责任。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高效服务模式。构建全区数据交换平台,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探索“先证后核”“承诺告知”新模式,完善部门联动会商机制,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中介超市”建设。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让群众更多的享受家门口的高效便捷服务。
1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主动回应舆论关切,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
14.严格规范公共资金管理。全面贯彻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和经费支出标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考核等制度办法,细化支出边界,强化债务管理,严格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强镇街和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规范化建设,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健全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禁止违规出借政府财政资金,堵塞土地滞纳金长期未缴、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监管漏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和效果的全过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严格规范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加强区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通过网络开展交易。坚决防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加强对具有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监管。严格规范招标、投标、评标、中介等相关方行为,督促招标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肢解项目、明招暗定、陪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以及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履约验收、评审行为监督,推广应用“政采云”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加强政府产业基金规范化管理,完善扶持方式,健全退出机制,杜绝寻租行为。
16.严格国企和金融领域监管。将党的领导和党的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推行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大监督”机制,从严监管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内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持股、退休等事项。统筹抓好金融领域防风险和反腐败工作,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保险公司套取费用以及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打造萧山铁军排头兵,推进干部清正
17.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深化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完善常态化走访了解、ABC分类评价等制度,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推进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全覆盖,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大对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档案管理、调动关系转接等规范化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省、市、区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具体情况,强化正向激励,真正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18.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一步拓宽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加大对农村党员、企业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设置个性化廉政党课“菜单”,深化“廉政党课进基层”活动,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培训、党课学习的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整体提升法纪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凡查结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教育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加大宪法、监察法的学习贯彻力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19.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厉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公款使用、公车管理、酒局牌局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大力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用好问责利器和考核指挥棒,推动党员干部保持一流状态、坚持实干担当。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民情双访”工作,落实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完善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述责述廉、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出国(境)管理、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公务接待等规定。健全完善区管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实行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同步审计,凡是重大违纪违法的,凡是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的,凡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凡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的,都要坚决揭露查处,推动整改问责。
21.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贯彻落实区委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在涉企公务活动中推行“亲”“清”联系监督卡制度,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引导党政机关干部与企业处事有道、交往有度。健全公职人员任职、地域、公务等利益回避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商事活动报告备案、商事活动监督等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等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年度社会评价工作,加大结果的反馈和整改力度。用好“萧山区政商沟通云平台”,探索企业呼声直通渠道。建立萧山区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区领导联系商会和重点企业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五、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导向,推进社会清朗
22.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完善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机制,健全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加大机关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保密纪律等工作纪律以及推诿扯皮、庸懒散慢等工作作风的督查力度,不断提高机关运行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建立健全机关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找、防、控”三步骤,定期排查、定期分析、分类管理,完善办理流程和制度,加强动态监督和风险防范化解。建立健全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诚信档案。实施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推进品牌化建设,开展“我是党员我先行”“党员先锋岗”等工作,丰富机关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氛围。
23.加强清廉村社建设。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细查基层“微腐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推进镇街监察工作全覆盖,着力加强对镇街公职人员及村(居)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的监督。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村(居)重大事务、重要工程、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防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腐败风险。加大对大额资金出借担保、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深入实施以防控决策风险、监管风险、执行风险、廉洁风险为主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防”工程,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持续开展重大纪检信访攻坚行动,加大基层重复、疑难信访化解力度。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以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和成效评议会等“四会制度”为重点的协商共治机制,形成具有萧山特色的清廉村社模式。
24.加强清廉医院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等意见精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改革政府对医疗机构投入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探索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和医药代表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督查抽查、廉洁谈话、廉情信息报告、物资采购备案等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和大数据技术,构建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紧盯健康扶贫、建设项目、服务外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基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药械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等腐败问题。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传统医德医风文化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25.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全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地。深入实施“清廉教育”建设工程,努力建设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学校违规办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考试、招聘录用、学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合作办学、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化学校专项巡察工作,继续实施“十大教育阳光工程”。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课堂和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开展“清廉校园”建设活动,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培育清廉榜样的养成工程,营造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办学新气象。
26.加强清廉非公企业建设。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符合条件的探索建立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清廉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推动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倡导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推进企业清廉制度、清廉文化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坚决治理商业贿赂,依法打击各类市场主体的行贿、受贿行为及其他经济犯罪。持续推进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规范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从业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网上实时查询平台。
27.加强清廉家风建设。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深入挖掘和弘扬萧山历史上清官廉吏及优秀家风文化,建设家风家训廉洁文化精品示范点。广泛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常态化推进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家风建设,将好家风建设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以好家风促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有关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大抽查力度,严防“一家两制”利益输送。
28.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红船精神、浙江精神、G20服务精神和“奔竞不息、勇立潮头”萧山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做强“萧然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开展清廉艺术作品创作,重点规划扶持一批体现清廉主题的文化项目。精心打造清廉文化教育传播平台,充分运用“萧然清风”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拓展清廉文化阵地。
六、加强清廉萧山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29.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清廉萧山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清廉萧山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清廉萧山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各镇街、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举措,并在每年年底向区委书面报告清廉萧山建设推进情况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做好推进清廉萧山建设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群团组织、社会各界要各尽其力、各展所长,共同推进清廉萧山建设。
30.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清廉萧山建设的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工作激励、问责追责等长效机制,逐步推行清廉萧山建设评价体系,并纳入全区年度考核工作,作为评判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加强科技保障,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清廉萧山建设。坚持把清廉萧山建设作为日常督查、巡察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镇街、部门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31.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萧山建设的认同支持,积极营造清廉萧山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强清廉萧山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打造、推广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不断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形成全区上下合力推进清廉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