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平台: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市委〔2011〕16号)、《杭州市发展与改革专项(产业发展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5〕9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萧山区2018年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6年以来开工实施且在2018年6月底完工,且未获得过市以上财政资金资助的海洋经济项目。
2. 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包括,
(1)海洋新兴产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生物产业,海洋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海洋勘探开发等;
(2)涉海服务业:海洋信息与科教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涉海物流业,陆海联动旅游业,涉海环境保护和总部经济等;
(3)涉海先进制造业:高技术船艇及关键配套机械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及其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港口叉车、起重机、吊车、行车、集装箱等港口设备等;
(4)现代海洋渔业:远洋渔业,海产品精深加工等;
(5)其他涉海产业:国家标准确定的其他海洋及相关产业。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在萧山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项目必须在萧山区实施,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导向目录,符合杭州市、萧山区相关产业规划,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卫生、质量等标准要求。
3.研发类项目投资总额需达到300万元以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需达到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3.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经济和社会效益总结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201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7.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8.其他材料:水平证明文件(如专利、鉴定证书、获奖证书、查新报告)等;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用户报告、相关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图片等);
9.项目单位对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经所在镇街、平台初审后,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区发改局产业科(综合楼640)。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在萧山区政府网站“部门专栏”中区发改局站点的公告栏(http://www.xiaoshan.gov.cn/col/col1375907/index.html)下载。
2.区发改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要求进行专项审计。
附件:1.申请材料封面格式
2.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3.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4.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区发改局产业科 王春晓 82893545
区财政局企业科 陈 燕 83899923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