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关于公开征求新订和调整部分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杭州市萧然职业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等13所学校学费标准文件,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合理制定学费标准,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8年06月26日前反馈我局。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九楼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邮编:311202
传真:82898920,电子邮箱:wujia@xs.zj.cn
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
2018年06月22日
(征求意见稿)
关于杭州市萧然职业高级中学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然职业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学费基准价每生每学期2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7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志远学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志远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小学学费基准价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学费基准价每生每学期28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高桥金帆学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高桥金帆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英语特色班每生每学期11000元、初中普通班每生每学期11000元、初中双语特色班每生每学期150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上述特色班所需外语教材费用按实收取。
三、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四、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玉山中学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玉山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初中学费基准价每生每学期9000元、住宿费按萧价〔2017〕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可在基准价上20%的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你校应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机电职业高级中学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机电职业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提高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每生每学期2700元,你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你校应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文汇学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文汇学校: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每生每学期24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7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新蕾学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新蕾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每生每学期30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300元。你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你校应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曙光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曙光学校: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8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阳光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阳光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小班每生每学期4200元;初中小班每生每学期45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友谊学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友谊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普通班每生每学期3100元、小班每生每学期4000元;初中普通班每生每学期3400元、小班每生每学期43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萧西实验学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萧西实验学校: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实验班每生每学期4100元;初中实验班每生每学期44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良才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良才学校: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小班每生每学期3500元;初中小班每生每学期3800元。学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请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树人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萧山区树人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萧价〔2010〕8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费基准价小学每生每学期31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400元。你校可在基准价20%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二、此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三、你校应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