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报来《关于报送调整戴村镇地质灾害区治理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17〕543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议书,由于安置人口数量扩大,需调整一期、二期建设规模并增加三期安置房,经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保障村民的人身安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优化城市布局,推进萧山城市化进程,因此有必要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建设安置用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由464542平方米调整为8962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50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114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配套建筑、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及停车库和地下设备用房以及代征绿地、代征道路等。
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其中:
一期建筑面积约2634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9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1500平方米。
二期建筑面积约1632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
三期建筑面积约4695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78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1640平方米。
三、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位于戴村镇,用地面积由266.133亩调整为479.57亩(以实测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23531万元调整为566070万元,所需资金由你们自筹解决。
五、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设计方案研究,做好与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和衔接。抓紧开展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代码为2017-330109-70-01-062073-000,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二年内有效。